通知公告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安康市图书馆关于举办 “我的藏书票” 版画艺术作品征集活动

发布日期:2021-09-30 发布者:安康市图书馆 访问:2541

       藏书票被誉为“版画珍珠”和“纸上宝石”,是贴在书的首页或扉页上带有藏书者姓名的小版画,一般是边长5-10厘米见方,上面除主图案外,要有藏书者的姓名或别号、斋名等,国际上通行在票上写上“EX—LIBRIS”(拉丁文),表示“属于私人藏书”,是个人收藏的一种标记,也是收藏书籍的一种美化装饰。藏书票作为一种与书相随的艺术形式,在传递图书文化、装饰美化藏书的同时,蕴藏着人们对书籍的追求与热爱。如今,藏书票已融入到不少书籍收藏与阅读行为中。

       为引导广大市民“读书、爱书、藏书”,增强阅读文化和图书艺术氛围,安康市图书馆、安康市美术家协会联合安康学院艺术学院、汉滨区文化馆等多家单位共同举办“爱阅读、爱安康”——安康市版画藏书票艺术作品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活动简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安康市图书馆、安康市美术家协会

      承办单位:安康学院艺术学院、汉滨区文化馆

       二、活动主题

       征集作品以“爱阅读、爱安康”为主题,参赛作者可根据个人阅读生活习惯,结合安康地方特色历史文化、安康公共文化场所(包括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等)、脱贫攻坚成果、安康著名景区景点等内容进行创作。

       三、活动时间

      1、征集时间:9月28日——12月15日

      2、评选时间:2021年12月31日前,安康市图书馆将组织专家对征集作品进行评选,获奖作品奖名单将在安康市图书馆、汉滨区文化馆、安康市美术家协会等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3、颁奖时间:颁奖仪式拟定于2022年“4.23”世界读书日举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活动对象

      此次作品征集活动面向全市范围开展,各学校、培训机构、书画文艺工作者及版画艺术爱好者均可投稿。分为成人组(18岁以上)和青少年儿童组(8岁-18岁)两个组别。

投稿要求

       1、作品要求:征集作品画面边长最大尺寸不超过15厘米,画面四周须留白边2-3厘米。藏书票画面应标有专用词“Ex-Libris”,包含票主名号或现存机构的完整名称,允许使用各种语言文字。藏书票签版请依次标明:印数、题目、技法、作者、创作年代。

      2、投稿要求:为了便于后期收藏和宣传推广,此次参展作品投稿请填写《参展作品评审表》(附件一),附带画作原件2套(即每幅作品印制两份,按签版规范要求进行签名)寄送至安康市图书馆。

      3、注意事项:此次活动为公益性质,参赛作品一律不退件,由主办单位公益收藏。获得“书香安康”创意奖作者请在公示结束后将原版寄送至安康市图书馆,并授权无偿由安康市图书馆永久收藏,同时可作为文创产品印刷及推广宣传使用。参评作者须明确此条款,送展即视为接受本条款。不同意收藏的作者请勿寄送作品参评,避免纠纷。

      收件地址:陕西省安康市兴安西路103号(安康市图书馆)收件人及电话:杨飞

      电话:18690512163

奖项设置

      1、本次征集活动将分成人组、青少年组,并分别设置“书香安康”创意奖10件、一等奖3件、二等奖6名、三等奖9名、优秀奖若干(根据参赛数量和质量确定)。

       2、安康市图书馆结合各单位来稿数量和获奖作品数量情况,评出优秀组织奖若干个,如上标准评出优秀辅导教师奖若干名,颁发获奖证书。

入围者权益

       1、所有获奖作品均参与线上网络展、线下实体场馆巡回展览。

       2、所有获奖作者均颁发荣誉证书。其中,获得“书香安康”版画藏书票创意奖的10件作品原版将被安康市图书馆永久收藏,作品将署名作为安康市图书馆文创产品在馆内展示,纸质版作品将制作为文创印刷品在全国行业范围内为作者进行免费推广宣传交流。

      3、入围展览作品将分批次作为书籍插图,在汉滨区文化馆馆办期刊《香溪》中刊登。

 

注意事项

       1、参评、参展作品一律为作者原创作品,严禁抄袭、盗用他人作品,否则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参评者自负,并取消参展资格。

      2、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拥有展示、收藏、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发表及宣传权。凡送作品参评、参展的作者,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本征稿通知的各项规定。

       3、主办单位拥有对各项事宜的解释权。本征稿通知未尽事宜,由主办单位负责协调工作。

 

安康市图书馆   安康市美术家协会

2021年9月28日

 

附件:“我的藏书票” 版画艺术作品征集活动

扫码下载附件表格

 

      注:此表信息建议用电脑输入,避免字迹不清;通信地址、电话需详实有效。(请打印后签名)

      声明:本人赞同并接受展览规定,同意我的作品用于展示、收藏、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发表、宣传和相关交流活动。如获得“书香安康”创意奖,同意无偿将原版用于图书馆永久收藏,并作为文创产品署名推广使用。

 

作者(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已有532779人访问